曾几何时,自动驾驶汽车还只存在于科幻电影中,如今却穿梭在大街小巷,服务于人们的日常生活。然而,在广泛应用的过程中,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有许多关键问题和挑战亟待解决。
近日,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飞受邀直播连线《新闻1+1》栏目,与主持人白岩松就《自动驾驶来了,是怕还是盼?》这一主题,以及《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立法时机、立法特点、基础设施以及监管方式进行了深入探讨。

- 立法时机
郑飞副院长指出,北京市出台《条例》的时机已经成熟。起草这份《条例》,一是希望其起到法治保障作用,二是希望其起到稳预期的作用,三是希望其起到发展指引作用。
- 立法特点
郑飞副院长指出,《条例》具有以下三大特色亮点:一是不预设技术路线,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三是坚持统筹兼顾。

- 基础设施
郑飞副院长指出,它是车路云一体化发展思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实现智能路况监测,高效优化车流,并能够辅助自动驾驶汽车扩展感知范围并辅助车辆进行高精度定位导航。
- 监管沙盒
郑飞副院长指出,监管沙盒能为自动驾驶汽车提供一个相对宽松的测试环境,能在一定程度上打消企业顾虑,使其技术或应用不必立即符合所有现有法规和标准,鼓励企业大胆尝试,加速技术创新和突破。

除此之外,郑飞副院长还对主持人所提出的自动驾驶区域协同发展、具体应用场景、未来发展方向以及对人们生活造成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回答。
他指出,目前自动驾驶可应用于自动驾驶出租车、家用小汽车、自动驾驶清洁车辆、物流配送的驾驶车辆以及工业园区等场景内的低速无人驾驶设备等。未来自动驾驶领域的发展方向是完全的自动驾驶,由云系统驱动自动驾驶,安全员远程监管,进行监控辅助。自动驾驶区域协同不仅能够促进区域内整个城市群的发展,还能普惠更多的人群、更多的地区。

随着各类新技术的不断演进,推动领域革新的同时,相关的法学研究也显得尤为重要。
近年来,郑飞副院长一直专注新技术法学的研究和有组织科研。在学科体系的建设上,郑飞领衔的北交大法学院新技术法学团队已经构建了由人工智能法学、区块链法学、数据法学、网络法学、生物技术法学和空天技术法学等六大方向所组成的学科体系,形成“一体两翼六大方向”的格局。

在具体实践方面,郑飞副院长还组织成立了全国性的“新技术法学虚拟教研室”和“新技术法学虚拟研究小组”等,以“究新技术法理,铸未来法基石”为基本理念,连续产出了“中国新技术法治发展报告系列”、“新技术法学研究丛书”(获国家出版基金资助)、“新技术法学系列教材”等成果,同时即将推出“新技术模范法系列”和“新技术法学案例评注系列”等成果。

如今,自动驾驶技术的飞速发展,正引领我们正步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智能出行时代。从智能辅助驾驶到完全自动驾驶,技术的每一次跃升都体现着交通出行方式的深刻变革。展望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与应用场景的持续拓展,自动驾驶将成为连接人、车、路的智能纽带,构建起更加高效、环保、舒适的交通生态系统,引领人类社会迈向更加便捷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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